本報訊(記者 孔德婧)餘某原是北京某高校學生食堂的保管員。他利用飯卡充值系統漏洞,在負責飯卡充值期間,私自截留充值款約9.4萬餘元。日前,海澱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餘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。
  餘某曾是北京某高校後勤中心聘用的食堂管理員,專門負責管理學生飯卡的充值、掛失等工作,並每周將收取的現金結算給財務人員。餘某偶然間發現,除了可以用pos機充值增款外,還可以用電腦主機進行飯卡充值,但飯卡管理系統並不記錄主機增值的數額,財務人員較難發現。利用這個漏洞,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,餘某共截留並侵吞了充值款約9.4萬,扣留的錢用於自己和女朋友的日常消費。
  2012年7月,學校發現食堂經營出現虧損、日常流水與充值總額出現了較大差距,在調查中,餘某主動交代了自己截留錢款的事實並分批次將充值款返還學校,後餘某主動到檢察院自首並接受調查。最終,法院判處餘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。  (原標題:私扣飯卡充值款 高校管理員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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